話說,奶爸在1994年被人利誘拐騙到澳門騙取那月薪接近NTD100K的工作,雖然每天工作12~13小時。

累的跟狗一樣,但還是很願意。因為在那邊騙了6個月的薪水後,回台灣至少有一年閒閒在家過養豬的日子。

回想一下,真是懊悔怎麼可以自己提離職呢。好歹也要死纏爛打的給他拖到被人Fire,雖然領不到資遣費。

至少也可以再片幾個月。所以這告訴我們。如果薪水高,工作壓力還過的去,好死不如賴活著。

     去過澳門的人都知道,澳門真是個....真是個....娛樂好選擇。

澳門為了讓你輸光你的台幣、美金、港幣,憑台灣護照就可以免簽證停留30天。

也因為這樣讓我一進一出,一進又一出,在進又在出,進進又出出的,讓我在澳門騙錢騙了6個月。

到底是怎個進進又出出呢。話說,跟的大哥走過的路一定比較順。

用金錢利誘我的大哥說,在澳門只能待30天,所以30天一定要出澳門。那麼離澳門最近的關外呢,就是“珠海”。

所以就這樣開始了我,一進一出,在進又在出,進進又出出的澳門打工騙錢日。

講到珠海,應該沒有一個男人不視它為男人的天堂。也為了滿足客戶需求,而踏上酒店探一下為什麼大家都喜歡去金錢豹。

還好那時還沒結婚,不然鴻海員工家屬要跳樓的應該不會只有他一個吧。

不過,去酒店喬事情似乎真的比較容易達成。因為酒喝多了,就會方鬆心情,容易打成一片,就會互相感覺是machi。

既然是machi那就應該幫一下,事情就這樣給他定了。

實際上,給他灌了幾杯酒,酒後百態盡出,隔天為了怕家醜外揚,只好說OK給他成了買賣。

酒店一次、兩次、三次還好,去多了除非你體力好、酒量好、骰子骰的好、銀子多,不然哪來這麼多玩意給你搞。

因此,招待客戶的流程就是,先按摩或抓腳,抒解一下疲勞。抓完腳就是去吃晚餐,吃完晚餐後就去酒店續攤。

你說看看,這麼制式的流程,玩久了膩都膩了。

      回到6年後的七月初,重回祖國的領土。換我被人招待,先來個抓腳(沒想到6年後從珠海的人民幣30塊漲到了50塊)。

抓完腳接著去吃晚餐,吃完晚餐在去續攤。我說這些台商,你們也太沒創意了吧。5、6年前就已經是這流程了,現在還是。

人家抓腳,都由30漲到50了。台灣加點油吧!那邊失學少女很多,以你的能力是救不了她的。不要在對大海頭石了,醒醒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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